性別in彰化師範大學,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性別與家庭電子季刊第五期─性別與文化 裝飾圖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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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期目錄
ADRU──排灣族部落中的「五姊妹」
習俗二三事──性別觀點
「姓」解放運動
性別與工作
遇見彩虹•天堂
書•卷•講─好書、影片推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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習俗二三事──性別觀點;文/羅郁晴(彰師大婚姻與家族治療研究所研究生)

「嘸生查甫囝,以後啥人來嘎你捧斗?」、「嫁出去的查某囝,初二才能返外家。」相信這些話大家應該不陌生;漢人的文化重視禮俗,無論是婚喪喜慶、傳統節氣,大大小小的事都有特定的儀式或禁忌,什麼事該由誰來做,也有相關的規範,只是,這些規範中,卻也嗅出濃濃男尊女卑的味道。

拿生育這件事來說,華人重視傳宗接代,「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」,為了能生下子嗣,可說是費盡心思。打從結婚前一天,就得先安排男童在床上翻滾、與新郎同睡新床(稱之為子孫床),以求能添生男丁,「安床」後,迎娶當天,新娘的兄弟則得提一對「新娘燈」放在新床上,取「舅仔進燈,新人出丁」之意;若婚後順利懷孕,則得趕緊請尪姨帶盆蓮蕉花到孕婦房內,祝禱、貼符、燒金銀紙後,種在屋後細心照料,祈求胎兒轉為男性(稱之為栽花換斗);倘若媳婦接連生下女孩,娘家為了怕婆家不滿,得在十天內煮好豬肚,後將豬肚裝入糯米放在新茶壺中,再綁上紅線、銅錢,送到女兒房內,祭拜完床母後默默離去,女兒吃下豬肚後,要將茶壺放在床下保存,希望藉由這個「換肚」儀式,下一胎能生個男孩。

小孩誕生後,也是男女有別,像是早年小孩滿月時,只有生男孩才送油飯,而由長輩抱到附近「喊老鷹」的儀式(有帶小孩見天光、喊出未來期望的寓意),若是男孩,則喊「老鷹飛上山,囝仔緊做官;老鷹飛高高,囝仔中狀元;老鷹飛低低,囝仔緊作爸」,但若女孩,喊「老鷹老鷹」即作罷……;此外,若男孩滿週歲,還會舉辦「抓周」儀式來預測他將來的發展,但女孩就沒有這項儀式了;像是客家人的「賽新丁粄」(在元宵節時製作紅龜粄答謝土地公庇祐,並比看看誰做的新丁粄最大),也是當年度有生下男嬰的家庭才會參加。

手心、手背都是肉,女兒,不也是父母生命的結晶、也是家族的後代嗎?何以非得是男孩子不可呢?而男孩子一生下來就背負著整個家族的期待,做什麼事都在眾人關注的目光下,其實壓力是很大的啊!

接著來說結婚這件事,常言「結婚不只是兩個人的事,而是兩家子的事」,是沒錯,但對於這兩家子而言,感受卻是天壤之別;在傳統文化中,女性一但結婚,即是婆家的人,故結婚對女方家長而言,是失去一個女兒,對新娘而言,則代表自此離開原生家庭,像是迎娶當天的「擲扇」、「潑水」儀式,即表示新娘與娘家姓氏脫離關係、正式成為夫家的人,而父母潑水,則希望女兒以後不會有離婚返回娘家的狀況發生。

在傳統的嫁娶儀式中,男女雙方地位並未對等,與其說是兩人共同組成新家庭,倒不如說是女性加入男方家族,女性一但結婚後,在娘家隨即由「家人」變成了「外人」,也難怪俗話會說:「女兒,總有一天是別人的」,聽來,還頗無奈的。說到變成了「外人」,這也是何以出嫁的女兒初一不得踏入家門的原因了,傳說家中已逝的老祖宗會在年底從天上返家接受供奉,若老祖宗看到家裡有「外人」就不會進門,也因此,被視為「外人」的出嫁女兒得等老祖宗初一晚上回天上後才能返回娘家,而為了讓出嫁的女兒遵守這規定,也就衍生出「初一回娘家會讓娘家變窮」的說法了。對男生來說,或許感受不大,但對出嫁的女生而言,這樣的習俗代表的是,從此她再也不能和親生父母一同吃年夜飯,蘇芊玲教授友人在婆家年夜飯的這段禱詞──「我要代表幾個媳婦感謝我們的父母,因為她/他們的寬宏大量,願意忍受女兒不能陪在身旁的孤獨,我們才能在這裡和大家享受團圓。」或許能貼切的描述這種感受;在這個越來越多家庭只生一個子女的時代,未來只生女兒的兩老,年節時刻豈不更孤寂了。如果,我們過年都已經不用再出門打年獸,讓出嫁的女兒初一回來團圓又有何不可?或兩家人一起出來團圓,豈不也皆大歡喜。

再來,說說喪禮及祭祖的規矩;喪禮,是人生最後的一個儀式,相較於古禮,現今的喪葬儀式已有不少變革,但仍處處可見儀式中對於性別的規範,諸如喪禮的決策,多由男性主導,訃文中親屬的記載、儀式中的答禮,不照輩分,而是依「內家→外家」,「男→女」來排序,也因此,嫁出去的女兒,只能遠遠排在最後頭,儀式進行中,「執幡」者只能由長子或長孫擔任,女性不得執幡,更不能拿神主牌,若往生者沒有兒子,便以血緣相近的男性為代表,對往生者的女兒來說,明明是逝者最親近的家人,卻像是外人一樣被對待,情何以堪?

而一個人過世百日之後,神主牌會被火化,部分香爐灰會併入供奉祖先的香爐內,姓名也會列入祖先牌位中,稱為「合爐」,但唯獨未出嫁的女兒不包括在內,因為習俗規定「厝內不奉祀姑婆」,女性只能入婆家的祠堂,不得回娘家祠堂中,因此未出嫁的女兒若是過世了,要不先用寫著「閨女某某之靈位」的小紅布袋奉祀在側廳角落,等到適婚年齡再找個男生和她舉行「冥婚」,以便進入該男生家的祠堂,要不就只能找個佛寺永久供奉在那兒。

說來這跟祖譜不記載「女兒」、女性只能以「妻子」的角色出現在祖譜是相同的道理,女性在宗族中,地位在男性之下,即便有同樣的姓氏,但總被當成「外人」看待,像是進入祠堂祭祖這件事,好像「理所當然」是男性的事,而眾人也就這麼接受了。只是,這樣的規矩,真是不可動謠嗎?那可不!蕭昭君教授以主祭官的身分參與蕭氏宗祠祭祖,便打破了這個百年來的慣例;可見,習俗,不是不能變,這些「社會文化中長期形成的禮節、習慣」,其實是由社會中的每一份子所建構而成,只要有更多的人看到習俗中的性別傾斜,並有心改變,習俗也可以是更趨於性別平等的樣貌。

讀完這篇文章,妳/你有什麼想法呢?或妳/你還知道哪些與性別相關的習俗,歡迎來信告訴我們。

參考資料

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性別與家庭研究中心,地址:500彰化市進德路1號,電話:04-7232105#2238,e-mail:gfs@cc.ncue.edu.tw,發行人:張惠博,總編輯:趙淑珠,副總編輯:郭麗安•蔣筱珍•王智弘,編輯群:黃怡禎•黃傳馨•羅郁晴